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3-11-17 11:28

  (一)办公室(资金监督和财务管理科):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力资源统计工作、接待联络效能建设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信息化建设平台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参与拟订我局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制度;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负责本局及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本局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人:郑艺敏  联系电话:0591-83646163

  (二)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和调配工作;牵头或参与奖励表彰人员及单位的审核推荐;负责惩戒工作的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纪律惩戒制度,初步审核报请区政府批准的处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的数据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或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考、调整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承把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赖丹妮  联系电话:0591-83924090

  (三)工资福利科:具体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死亡等工资待遇措施的贯彻;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

  负责人:陈颖靓  联系电话:0591-83825769

  (四)就业人才科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指导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的执行;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指导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执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担下岗失业职工、部队随军家属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负责全区失业金申领、审核、拨付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贯彻执行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落实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竞赛相关工作;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负责拟订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人才 (不含外国专家) 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拟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

  负责人:饶兰妹  联系电话:0591-87310136

  (五)劳动关系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贯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贯彻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负责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在全区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拓展;落实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负责对企业劳动用工进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法制宣传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指导和监督全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关系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所管辖的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公共事项管理工作;负责“放管服”工作;综合协调有关科室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

  负责人:陈清  联系电话:0591-87597586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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