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机构设置情况
时间:2023-11-17 09:00

局机关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650211(效能办0591-83640426、党委办公室0591-83633729、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0591-83664663)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下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员的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负责党的各项综合工作等。

承担地方性教育法规、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策调研有关工作;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人事科

联系电话:0591-83994197(职改办、老体协、退管办0591-87501620)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配合开展全区初级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负责拟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聘用计划和方案并配合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指导区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办理教师工资变动及离退休手续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名优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评选推荐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师资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支教工作。。

负责局机关退(离)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做好退(离) 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和走访慰问工作;协调区教育系统关工委、老体协等组织开展工作;协助做好退(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落实退(离)休干部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   

三、中等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1-87517216

指导全区普通中学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中学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办学行为;参与制订普通中学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参与普通中学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导普通中学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工作;负责区属中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三防”教育;负责初、高中毕业证书资格审核并发放。   

四、初等教育科(青少年科协)

联系电话:0591-83991756

指导全区初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参与制定初 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协调招生工作;协调普通初中招生工作,参与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导普通初等教育、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用书及全区小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内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科技教育工作。   

五、幼儿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1-87897002

统筹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工作;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学前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 指导幼儿园招生、学籍管理、教学计划和教学用书等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指导学前教育评估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联系电话:0591-83640284

按规定承担经费直管学校的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及执行情况;负责对经费直管学校设备设施的配备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审定工作;负责区属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和全区教育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管学校及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捐资办学表彰的有关工作;监督经费直管学校的固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指导区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思想政治工作科(关工委、家庭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1-83633729

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 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指导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区属学校安定稳定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或会 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属学校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法制、反邪教、国防、环保等方面教育;负责教育系统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区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研究; 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和提高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八、体育与卫生科(语言文字与美育科)

联系电话:0591-83625150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卫生等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范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及竞赛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担教育系统全区性体育竞赛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负责本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本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晋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美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范和指导学校美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评比及竞赛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担教育系统全区性美育活动组织工作。

九、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治办)

联系电话:0591-87571470

统筹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章措施的实施;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成人教育科(高招办、自考办)

联系电话:0591-83627189 

负责协调全区中青年扫盲教育、终身教育;负责组织全区初中、高中以及高考招生、成人自学考试招生为各类学校选送合格人才。

十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570736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全区民办教育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的备案审查;组织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开展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评估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教育行为,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对民办学校违反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负责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0591-87571480

承担经费直管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与监 督工作;负责经费直管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 区属学校建筑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属学校布局规划及结构调整,提出学校布局规划及结构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科

联系电话:0591-83618200

负责区教育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考核、任免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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