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时间:2023-01-11 15:19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本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全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协调。

(四)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与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我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推进全区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发展政策;负责审核上报各类预算内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并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建设资金的安排下达与建设管理;按规定负责核准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按规定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市发改委审批或核准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等。

(八)组织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活动,牵头组织我区参加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开展日常对接活动;负责审核、筛选、转报成果转化扶持项目;跟踪我区对接项目落地转化实施情况,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

(九)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下乡、科技宣传培训活动和科技统计年报等工作,指导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等工作活动。

(+一)指导全区对台、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国内外科技智力及先进技术引进工作及外国专家管理。

(十二)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

(十三)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科技进步奖及其他科技成果奖项,组织协调推广适合本地的科技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及推广,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四)拟订全区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的确认;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推荐。

(十五)负责全区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科技信息情报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加强技术市场和技术贸易活动的组织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央、省、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开展价格信息咨询和价格服务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

(十七)按照政府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实施价格管理和监审;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制定、调整属于本级管理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开展价格、收费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实施政府价格听证;负责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管理。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区应急物资储备(含救灾物资,下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应急物质动用计划和指令;进一步发挥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主导作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应急物质储备格局;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应急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区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及运用指令,监督应急物资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确保应急物资数量真实、储存安全、管理规范,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十九)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全区智慧社会建设;组织研究、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协同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统筹推动政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并重点实施政务大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推动政务数据中心和信用中心建设,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有序规范应用。

(二十)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配合市里建设大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全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负责全区政务网络的信息安全、大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等基础工作。牵头做好数字经济建设工作。负责数据资源相关分工范围内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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