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晋安区文艺百花奖评选活动开始
时间:2020-03-05 08:58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与传播,繁荣我区文艺创作,挖掘培养文艺新人,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晋安区第六届文艺百花奖评选活动。现面向我区广泛征集优秀文艺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我区文艺创作生产成就和水平,反映晋安文化、具有鲜明时代特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文艺作品评审出来,唱响晋安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评审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初评、审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3.坚持回避制度。区四套班子在职领导干部、区委宣传部领导和涉评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得参加此届百花奖评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人员不得成为专业评议小组评委。

  申报参评办法

  1.申报时间:2020年3月5日至6月30日

  2.申报参评对象:凡我区文艺工作者及业余爱好者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演出、展览的文学、摄影、美术、书法、民间文艺、戏剧、舞蹈、音乐、微电影、短视频等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省、市及全国获奖作品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验看原件)。

  申报要求

  1.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做好组织、提名、推荐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第六届晋安区文艺百花奖申报表》报送区评审办公室(联系人:陈丽、汪思文,电话:83653778、83668072),电子版发送至fzjawl@126.com。

  2.除提供申报表外,申报作品还需提供原件(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类)、脚本(民间文艺、戏剧类)各五份或录像带、录音带(舞蹈、音乐、微电影、短视频类)各一份供评委评审时使用。

  版权审核

  1.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负责对推荐参评的作品的版权进行初审。

  2.对参评资格有争议的作者和版权有异议的作品,由评审办公室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参评权。

  3.初评结束后,评审办公室将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统一到区文联签署作品权利保证书,以确保作品及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

  奖项设置

  1.“第六届晋安区文艺百花奖”设立八个奖项:每个奖项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文学类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曲艺类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音舞类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美术类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工艺美术类 一等奖:9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

  书法类 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摄影类 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微电影、短视频类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评选结果将择期公布,并授予证书及奖金。

  2.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组织得力且成绩突出的申报单位,授予“第六届晋安区文艺百花奖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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