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环节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消费提示
时间:2020-01-23 15:51

  一、提示餐饮服务单位

  1.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严把食品原料关,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禁止售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

  2.加工制作时,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熟食特别是肉、蛋类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煮透。直接入口食品应避免在8℃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存放超过2小时。过夜食品必须在8℃以下冷藏,保质期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废弃。

  4.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每天进行晨检,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暂停工作。(如有发热、咽痛、干咳症状,应及时劝离就医)。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注意处理生食与熟食之间要洗手。

  5.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6.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7.餐馆可以在环境中提示洗手间的位置,尽可能配备杀菌的洗手液或者手部消毒液,有条件的提供消毒纸巾。

  8.对于餐馆的环境,主要是桌面、椅子扶手、门和把手、收银台、地面等做好清洁消毒。有台布和一次性台布更好。在进门处或收银台处准备手部消毒液或消毒凝胶。对于出入口、卫生间、自助点餐设备等顾客接触的地方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9.厨余垃圾要分类及时清理。

  二、提示消费者

  1.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效证照、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无证大排档等场所就餐。

  2.不购买食用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喝生水、不吃生的蔬菜,鱼、虾、蟹、螺等肉禽和水产品要彻底煮熟才能进食。

  3.在公共场所,打喷嚏时用餐巾纸或者屈肘挡住,不要直接对人。推拉门时不用手,用下臂推门,或者用纸拉门。

  4.注意饮食卫生,餐前应洗手。

  5.合理点餐,文明用餐,“不剩饭、不剩菜”。

  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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