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11-01 16:23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2017年我局综合绩效考核得分位列全区68个考核单位第七、管理服务类第二;养老事业绩效考核位列全市第三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以“对标先进、敢争一流”的工作状态,持续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局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力开展“敢争一流、争先进位”工作

  2018年,我局养老民间投资领域申报项目数占全市总量3/410家农村幸福院、4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五星级,数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一、第二,受到区政府全区通报表扬;成功申报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被省公安厅列入“白名单”,晋安养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敬老卡发放进度全市第一等4项工作被列入区委、区政府“敢争一流、争先创位”通报表扬;省民政厅在福州市试点的小型多功能嵌入式养老家园项目在晋安区率先建成,受到民政部高晓兵副部长的高度肯定;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运营PPP模式系全省首创,目前已顺利落地。

  二、民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民生保障,助力精准扶贫

  1.织密兜实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试点全省低保网上申请电

  子政务信息共享建设项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将低保对象录入低保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现省级核对平台与低保系统双向互通,做到救助对象动态精准管理二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保障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低保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截至201810月,我区享受城市低保的有480693人,共发放保障金518.28万元(含高龄补贴和两节过节费、慰问金);享受农村低保的有458670人,共发放保障金396.6万元(含高龄补贴和两节过节费、慰问金);享受特困供养补助的有2424人,共发放供养金27.61万元。三是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由我局草拟,区政府印发出台《晋安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7元的标准筹集临时救助资金,今年使用率可达80%以上。截止201810月,为我区城乡困难居民提供临时救助377人次,发放救助金73.255万元。

  2.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救灾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管理,为保障避灾点在发生灾害时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现有199个村(居)级避灾点情况给予每个点500元建设维护补助资金,并将寿山乡前洋村作为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建设项目,给予5000元补助,用于避灾点的建设、日常维护和救灾物质补充等。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今年512日,我局会同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积极指导社区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今年我区推荐茶园街道电建社区、王庄街道大名城社区申报“2018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按照创建标准从硬件设施、软件材料等方面积极指导社区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9月份,我区推荐的两个示范点社区顺利通过省民政厅验收小组考评验收。

  3.提高残疾两项补贴标准。2018年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截止10月份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472人,287.81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1249人,105.269万元。

  4.加强孤儿保障工作。今年我区共有3名社会散居孤儿,我局按照900元/月/人的标准及时发放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截止10月份已为我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7万元。另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向孤儿发放“两节”(元旦、春节)慰问金0.45万元。

  (二)扎实促进养老事业变“短板”为“长项”工作。一是坚持优惠政策引导。除落实省市相关奖补政策外,区财政还对照料中心、嵌入式社区养老家园以及获得各级荣誉的养老专业化组织分别给予1:11:0.5额外配套奖补。2017年以来,全区财政投入养老事业经费达8000多万元。实现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镇街照料中心、山区58个幸福院全覆盖,让城乡老年人享受一体化均衡服务。二是加大供地力度。今年来已成功出让一幅9.5亩养老地块,目前已在办理缴款手续;近期,市里又选址我区鼓山镇、新店镇3个地块作为高端和一般机构养老设施,总面积达148.5亩,位列各城区之首三是激活多元投资发展多种模式。近期来,通过政策引领、多方运作,实现了各类资源有效聚合。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利用省市供销系统闲置国有资产投建的登云路养老项目、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泉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市第八医院医疗资源运营的嘉鹏沁园照护家园相继落地;截止目前,共落地养老招商项目14个,总投资额将达到17亿元,预计今年底将提前实现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达40张的十三五目标。四是将北峰山区43家农村幸福院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区财投入近600万元全面建设北峰山区农村幸福院,并对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贴,促其长效发展。

  (三)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一手积极引导发展,一手严格规范管理。一是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落实完善“33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实行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年检“一票否决”,目前全区实现党的工作覆盖率100%,党员覆盖率67.3%二是积极做好社会组织脱钩工作。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晋安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12家行业协会商会已完成脱钩。三是加大社工人才培育力度。采取提高职称补贴办法引导社工积极参加职称考试。目前全区共有社工221人,其中初级146人,中级75人,比例达到万分之四,现有社工志愿者96589名,比例达到24.4%

  (四)聚焦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墓地生态整治,对闽江沿线晋安区段裸露的4台坟墓进行整治,并进行植树绿化;另全区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82%二是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对城乡困难群众等6类群体提供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对北峰山区实行火化的丧属一次性给予补贴2000元。三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关于晋安区移风易俗整改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街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并制作6000份《告知书》在各村(居)醒目地段、坟头张贴,印制3000份移风易俗宣传折页。3月份,我局会同福州市民政局在寿山乡石牌村开展“文明祭扫,移风易俗进村(居)”活动,7月份,聘请晋安区闽剧团开展闽剧进村活动,进行“移风易俗”宣传。四是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贯彻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殡葬设施和殡仪服务机构、三沿五区裸露坟墓,建档立卡形成整治清单,实行网格化治理。

  (五)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全面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做到于法周全,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到扫黑除恶斗争与村(居)委会换届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9个部门资格联审规定,共审核排除不适宜的村主干候选人55人,实现一次性选举成功率为100%,社区一肩挑比例达40%,村级组织一肩挑比例达37.2%,社区居委会直选率达52%二是注重补足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短板工作,按照“三年方案、两年安排”的总体思路,在市定达标、标杆指标基础上,瞄准社区建设薄弱环节,实施社区分类提升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增设“社区综合服务场所面积达标”、“完善社区服务设施”、“落地专业化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落地专业家政服务公司”等四项指标作为城市标杆社区的关键标准。三是全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居民品牌(特色)工作,结合各自社区资源禀赋,全力打造“法治前横”“邻里新秀”“数字桂溪”“书香名城”“诗韵紫阳”“乐学乐园”等服务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特色社区;每年安排500万专项奖补城乡社区治理优秀品牌社区。一年来,我们通过周通报,月例会,季督查,树典型,广宣传,聚合力等方式持之以恒地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治理。

  (六)全力做好民政窗口各项工作。一是依法审查,严格登记,推进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有序开展。窗口执行周末无休制,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周末正常上班,为群众提供婚姻登记服务。截止10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2324对,离婚登记1313对,补领婚姻登记542,收养登记 6条,新审批登记社会组织23家,注销1家。婚姻登记率、登记合格率、婚姻档案完好率均达100%。同时,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请专业公司录入1956年至2003930日婚姻历史数据,已完成数据录入86088,现已基本完成我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此外,我局已完成了2017年度民办非企业年报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共有1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报申报,31家社会团体完成了年度检查。二是全力配合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对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信用信息录入和信用动态报送工作,1-9月份,共在政务信用数据平台录入信息797条,报送16条信用动态信息和2条联合奖惩案例。同时为全区114个村,75个社区发放信用代码证书。三是大力提升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除涉军事项外,已按照市民政局最新版通用目录将6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做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精确告知,并按照标准化格式制作办事指南,清晰列明相关办理要素,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极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七)落实优抚政策,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一是认真执行各项优抚政策,各项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目前已完成了2018年新增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审查核定以及发放工作,共下达生活补助经费112.3万元;下达了2018年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9万元;下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605.28万元。发放春节、八一慰问金191.72万元。二是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成立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到人,定期开展对本辖区涉军群体维稳隐患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敏感节点,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头联系重点人员,各乡镇街负责人负责本辖区人员,有关(社)村民政工作人员配合,通过座谈、约谈等方式,及时掌握维稳群体动态情况,发现有非正常越级上访、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参与非法聚集、参与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苗头时,立即加以提醒、劝导,并及时上报,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三是做好义务兵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及权益保障工作。今年共为110名高校入伍士兵发放入伍大学生奖励金50.6万元;为259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94.32万元,确保士兵安心服役。为58名士兵发放立功和受奖义务兵奖励金12.2万元,同时帮助32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培训,使退役士兵尽快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四是加大老区扶建力度。今年共下拨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46.64万元,革命“五老”遗属生活补助31.92万元,同时投入15万元扶持建设资金,用于革命老区村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重视老龄事业,不断拓展老龄事务。一是积极落实老年优待措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序时下拨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经费,今年共为我区4135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284.825万元,下拨百岁老人长寿营养补贴3.26万元,并及时将补贴发放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福州市惠民网工作。另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369张,发放《福州市敬老卡》3566张。二是以民俗节日为契机,开展敬老爱老活动。今年以“拗九节”为契机,组织社区志愿者为高龄、困难以及年龄尾数为9的老年人送“拗九粥”,给老年人送温暖;“敬老月”“重阳节”期间,区老龄办通过组织演出、开展义诊、上门慰问等形式慰问老年人,营造我区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基层老年教育。为推动我区老年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区老龄办积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老年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在开展老年教育中的办学质量。今年,我区乡镇(街)建校率达到100%,村(居)建校率达到90%以上,其中平原镇(街)各建成一所老年学校示范校和2个以上村、居老年学校办学示范点。目前全区村、社区老年学校170个,4所晋安区老年大学分校,实现全区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9.5%以上。同时大力发展老年远程教育,依托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各基层老年学校每月要组织学员集中收看网络课程2次以上,每次至少上一节课。

  (九)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能力作风建设。一是将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改善提升工程列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建设投入,实现北峰山区村级综合服务场所提升改造全覆盖,创建农村社区省级示范单位5个,今年已申报第三批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16个。二是提升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全面配备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村级民政协管员等。三是提升基层民政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要求,制定基层民政队伍业绩月绩效考核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政干部,给予评先评优和推荐使用。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在兜底保障方面,应保尽保,提升“救急难”水平。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惠民实效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7]281号)文件规定,着力强化对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提升办理时效和救助水平。

  (二)在养老事业方面,着眼供给侧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继续推进扩大服务对象后的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政府购买项目,实现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大力推广嵌入式社区养老家园项目,加快形成晋安特色的医、养、护一体化家园养老项目。

  (三)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重点培育发展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社区社会组织,

  (四)在殡葬改革方面,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突出抓好乱建滥埋网格化治理工作,逐步将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对象由困难群体扩展到辖区户籍居民。

  (五)在社区治理方面,借力“三社”推动“三治”,持续抓好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居民品牌(特色)创建工作,以两岸农村社区发展经验融合为主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海内外选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筹建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拟建成面向城乡社区干部、社会组织、志愿者、家庭及个人四大群体,集培训、交流、展示、教育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心,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福州市贯彻<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涉及晋安区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鼓励在榕台湾青年加入各类青年社团、协会,为两岸农村社区发展出谋划策,借鉴台湾地区社区治理先进经验,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项目。健全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六)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探索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二是以加强村(居)民政协理员业务素质为切入点通过培训、考核与提高协理员补贴标准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村(居)民政协理员的专业化业务水平;三是落实完善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机制,树立走在前列的考核导向,引导基层民政部门抓落实、争先进。

  (七)大力发展老年事业方面。一是健全和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的制度,做好生存认证、敬老卡和《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强对高龄老人补贴数据上晋安区惠民网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数据的准确;三是加强全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申报、核实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好《老年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工作,和敬老活动的安排;五是继续抓好基层老年教育工作。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8111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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