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晋安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3年9月上旬开始,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审计局党组、区计生协党组、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等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四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计生协党组 |
区审计局党组 |
区建设投资发展中心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林吉顺 副组长:樊宏博 |
组 长:林 强 副组长:杨 琦 |
组 长:缪志敏 副组长:赵 峰 |
专门 值班 电话 |
15959185327 (8:30—12:00, 14:30—18:00) |
13906933056 (8:30—12:00, 14:30—18:00) |
13959109985 (8:30—12:00, 14:30—18:00) |
通信 地址 |
福州市邮政 信箱A139号 |
福州市邮政 信箱A140号 |
福州市邮政 信箱A142号 |
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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