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0-05-26 09:43

  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文件中涉及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一并取消。因此我局官网上发布的《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原规定“笔试加分对象包括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现予取消,不再执行加分。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5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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