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终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许可公示
时间:2023-03-06 1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到六十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等法律相关规定,2023年3月6日我区共有一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办理民办学校终止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事项

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代码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终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审批

福州世纪阳光培训学校

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18号

2023.3.6

李运强

523501007640880302

教民235011170000050号

榕晋教审【2023】002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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