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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入学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0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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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初[2011]1号)的精神,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研究决定,今年秋季,我区仍实行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统一电脑派位招生。为顺利开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电脑派位工作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派位范围:晋安区公立小学

二、派位对象:暂住在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派位时间:8月26日(上午9:00)

四、派位地点设置:晋五小多功能会议室

五、派位前期工作流程:

1、申请学位:6月16日-6月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携带“三证”到暂住地片区内公立学校申请学位,并填写学位申请表(见附表1)。

2、审核上报:

(1)入学条件:学校负责审核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三证”材料,即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2016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6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双方均持有辖区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同样符合报名条件。

   (2)优先派位条件:在满足“三证”条件或父母双方均持有辖区内居住证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其中,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随迁子女派位优先等级高于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经过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信息造册并于7月7日之前上报初教科。(表格见附表4)

3、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见附件6);获得入学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领取《通知书》。(见附件5)

4、信息录入:7月23日各校录入有资格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信息至派位系统。

5、公示:8月22日上午11点之前各校上报已招片内生和政策照顾对象等人数及学位余额。8月23日,全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

    6、填报志愿: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报名点填报志愿(见附表2)。

7、电脑派位:8月26日,全区进行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招生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凡经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不得拒收。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立学校就读。

    8、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公示电脑派位结果及统筹安排入学结果。

 9、电脑派位参加人员:教育局领导、教育局监察室、初教科、有关学校校长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代表若干名。

六、注意事项:

1、不达龄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提前入学,超龄的需提供缓学证明。

2、凡经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福州市晋 安 区 教 育 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