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招考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公告招聘对象为在晋安区属公办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晋安区属公办学校任教的临聘专任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晋安区面向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招考教师各岗位条件要求及招聘人数》(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所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均在2018年3月24日(含)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8年3月24日(含)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备案表有效验证期须含2018年3月。
三、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模块),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笔试现场报名审核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于3月19日-3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先到晋安区教育局临时招生点(地址:福州则徐中学南侧办公楼一楼)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随带《2018年晋安区面向区属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招考教师现场报名审核材料清单》(附件3)中“材料名称”所列的材料。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再行网络报名,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于3月18日至3月24日登录上述网站(进入“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准确提交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网站提示进行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在报名成功后,请实时关注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络报名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登录上述报考网站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2、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应聘人员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13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xjwz/zwgk/gggs/,下同)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含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天后登录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
3、审档不合格的;
4、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
(一)学历(位)其他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电话、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电话:83994197,传真:83611629。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8 年8月16日。
九、联系方式
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晋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晋安区纪委、监察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2018年晋安区面向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招考教师各岗位条件要求及招聘人数
2、2018年晋安区面向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 招考教师现场报名审核表
3、2018年晋安区面向公办学校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公开 招考教师现场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8年3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