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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1〕37号)及年度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于 2021年 10月 21 日至 11月20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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