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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取的大学本科生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须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2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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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支助对象为福建省藉学生。只要是福建省藉的学生不管在全国哪所大学就读,都有资格申请。现将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请申请者以及家长留意并严格遵守。

    一、被四年制本科大学录取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的资助。
    二、申请资助是自愿的。基金会不谋取任何回报。受助学生必须具备爱自己的家庭、尊老敬贤、爱乡爱国、时时准备为祖国做贡献的精神。
    三、新录取的大学生必须在申请截至日期之前(详见当年的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公告)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邮寄至基金会。
    1、在“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注册,填写学生申请登记、调查问卷
    2、填写从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的申请表。申请表原件邮寄到基金会(需加盖所在乡镇街道公章及就读高中学校公章)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需盖有被录取院校公章的缴费通知书)
    6、从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下载、填写个人履历表。履历表原件邮寄到基金会
    7、准考证复印件
    8、2000字以上的“我与故乡”文章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基金会指定的邮箱
    9、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银行及本人签名)
    四、邮寄出30天以后,审查结果将公布在“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上,请随时查看审核结果。
    五、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特殊情况者可以电话或者用电子邮件咨询,我们会尽力协助你完成申请手续。
    六、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者不能再申请其他的奖学金。

    注意事项:

    1、所需提供申请材料须在申请日期截止之前邮寄到基金会,而且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2、2000字以上的“我与故乡”文章必须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基金会指定的邮箱;
    3、基金会将通过网上或者用电话核实学生提供的信息(学生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录取通知书号码);
    4、基金会将核实学生提供的学费缴纳金额(学费只能填写基本学费,不包含住宿费、教材费等);
    5、新被录取的本科生领奖学金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6、领奖学金时申请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委托代领,否则取消获得奖学金资格。

基金会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董任西路6号 邮编:361022
联系人:黄齐亮 联系电话:电 话:0592-6285307 传 真:0592-6282435
预祝你获得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奖学·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