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经过推荐、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确定25家单位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以及市非遗保护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指导、督促各保护单位履行保护传承职责,推动全市非遗事业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我市文旅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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