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福清城头商会发起人:
你提交“福州市晋安区福清城头商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晋安区福清城头商会(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工商业联合会;登记证号:51350111MJY440277J;法定代表人:林庆玉;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住所地: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7号座501)。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11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