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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6月28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9-06-2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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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下达日期
1 福建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州西陇分公司 该公司在其杂物间内将使用过的属危险废物的废旧活性炭混入废旧铁架、推车等杂物中贮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闽榕环罚
〔2019〕167号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