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2017年第9号禁火令的通知
时间:2017-12-25 16:53

晋日政[2017]92号                     签发人:雷新土

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执行2017年第9号禁火令的通知

各村: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当前及未来几天我市天气持续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明显降雨,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的通知》(2017年第9号)精神,下达我区2017年第9号禁火令: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为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现要求各村:1、要召开村两委会议传达第9号禁火令精神;2、要迅速将禁火令通知到全体村民,并加大宣传广度;3、敦促护林员加强上山巡查,深入山头地块检查,加大地面巡护密度和野外违章用火差禁力度,严厉禁止野外用火;4、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戒备状态,集中待命充分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接到火情,迅速出动,重兵扑救,确保“打小、打早、打了”;5、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各村每日下午5点前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当日情况。

    附: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第9号禁火令的通知

 

 

晋安区日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晋安区日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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