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6-07 09:02

为吸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市旅发委关于印发<福州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旅综〔201896号)和区安办《晋安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和旅游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815日,开展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今年来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旅游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我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潘达局长任组长,余剑开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其他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根据责任分工,区旅游局重点检查全区旅行社(分社、网点)、星级饭店,同时协助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级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涉旅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我局。

四、检查内容

(一)旅行社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包含安全事项的内容;导游带团队执行派团单规定的旅游线路、车辆、住宿、用餐等;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领队人员)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规范完善旅游包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告知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出境游安全保障;旅游安全信息卡使用,其他安全项目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星级饭店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饭店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食品安全设施等维护保养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消控、安保是否24小时专人值班和人员熟练使用各类器材情况;反恐防暴器材保障情况;后厨的供用气场所、厨烟的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特种设施设备、电气、制冷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和人员持证上岗;张贴相关操作规定等情况。

(三)A级景区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三必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景区配备的电梯、电动车、娱乐设备、游船等特种设施设备的许可备案、维护保养情况;A级景区高风险项目安全标准和许可、大承载量核定、发布,游客分流预案和预报预警等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公布情况;安全机构或人员配备、安保人员熟练使用各类器材情况;反恐防暴器材保障情况;消防、森林防火和游乐项目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景区内交通标识、提醒警语和救援器材以及设立医务室或应急医疗箱,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

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三个阶段开展;企业按照“4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旅游办在辖区内全面检查,区旅游局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15日)

广泛发动、全面动员辖区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重点对旅游包车、星级饭店的防火、防盗、反恐、防爆、防食物中毒、特种设备,A级景区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最大承截量核定等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

(二)行业检查阶段(616日至715日)

区旅游局对旅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旅游办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本次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晋安区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要求,制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第一责任人,组建现场监管小组,落实防控措施,集中力量整治。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16日至815日)

配合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两阶段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督促辖区企业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基础台账,并根据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进一步明确并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辖区企业、责任落实到辖区企业、监督检查到辖区企业,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要督促各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业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业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自查自纠落实到位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各旅游企业在全面自查阶段要向区旅游局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各乡镇(街道)旅游办要在检查和督查阶段向区旅游局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345);83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媒体宣传材料、检查图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5)。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传真):87143372

电子邮箱:

来源:晋安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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