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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文化体育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 “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来源:晋安区文体局 发布时间: 2018-08-2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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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区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122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给我局下属单位晋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统筹安排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前提条件为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我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监管、谁建库”原则,印制文化市场“双随机”文件,对照权力清单,完善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两库(以网吧、娱乐场所场所为主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全体一线执法人员为主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单)、一细则(“双随机”目标任务、工作机制、操作方式、实施步骤和责任落实等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市场主体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晋安区企业中抽取,执法人员从执法大队中抽取(执法大队持有福建省法制办执法证件6,分别为郑淼、林祥平、王金武、徐杰、郑瑜平、邱万斌)。

执法大队在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严格执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限制执法监管的自由裁量权,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不超过辖区内市场主体的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2完善随机“摇号”程序。通过“摇号”方式,从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填写统一制作的《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随机 “摇号”记录单》并留存,实现责任可追溯。

3、规范检查执法行为。经“摇号”程序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监管部门掌握并注意保密,防止“跑风漏气”的现象。执法人员在检查每个市场主体时应不少于两人,并当场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规范填写统一制定的《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事后统一整理。

、在应对抽查结果时,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大队依法依规做好惩处,及时纠正抽查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如发现被抽查对象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如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执法大队将检查情况和案件信息及时书面抄送有权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办理。

1、推进“双随机”信息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公开”原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同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省一张网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2、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黑名单公示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截止20186月底,我局结合全国文明创建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开展12次随机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6,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在抽查中发现4起违规行为,对该5起违规经营行为,我局均已进行立案处罚。其他场所或多或少都涉及一些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执法大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场所强化管理力度,确保规范经营。

虽然“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实践中效果显著,缺少运行“双随机”的专业软件,无法导入企业花名册和执法人员花名册,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随机分配。同时我局对“双随机”在具体实施方面限于执法人员、专业技能等因素铺开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需上级部门及法制部门加强对我局的业务指导,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帮助我局执法大队提高业务水平,以保证“双随机”抽查机制的科学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