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价检[2018]2号)和晋安区物价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二、随机操作原则:根据目前晋安区辖区范围内已掌握的超市卖场的名单,按30%的比例随机抽取。(超市卖场名单附后)
三、随机抽取步骤:所有参加抽取的超市卖场编列清单并编号;由发改局纪检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并记录;按类别随机抽取号码并当场亮号确定。从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名单库中随机抽取两名,组成检查组。
四、双随机抽查结合当场登记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五、检查内容:
1、是否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2、是否将市场调节价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3、是否通过误导性标示方式,实施价格欺诈的;
4、是否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或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
5、是否存在价格变动是否及时更换标价
6、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7、是否存在实际结算价格高于标价;
六、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七、检查时间:从1月16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检查结束后编写工作报告,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检查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8年01月15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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