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牌后双方就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长效推动提升我区河湖治理与管理水平,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服务和保证等相关内容展开了座谈。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进一步促进了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严格依法保护河长规范有效履职;完善了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的新模式,改善了晋安区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整体环境。
派驻检察联络室职能
1.互通信息
2.监督移送
3.立案监督
4.提前介入
5.行政执法履职监督
6.督促行政处罚执行
7.监督判决和执行
8.环境公益诉讼
9.调研咨询交流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针对晋安区河长制办公室列出的本辖区内河流治理负面清单进行针对性的介入监督整改。
1. 依法严厉惩治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水资源领域犯罪,形成打击破坏水资源犯罪的坚强合力。
2. 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破坏水资源犯罪的案件。
3. 针对破坏水资源犯罪问题开展一系列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活动,切实扩大社会影响。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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