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上午,我区在四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室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部署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迎接年终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和做好近期省、市专项督查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区级副河长丁振新、各乡镇(街)分管领导、河长办负责人,以及区河长办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区河长办就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河长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区政府丁振新副区长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3月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的于3月1日起全面推行河长制,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晋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河长名单,区乡两级河长办全部揭牌成立,河流名录、专管员招募基本到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项工作离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乡镇(街道)河长办还没有完全运转起来高效开展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村级专管员日常巡查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各乡镇(街)要做好迎接省、市督查验收准备,对照验收办法(共7项31条),认真查找不足,查漏补缺,争取不扣分;要抓紧编制完善“一河一档一策”,争取11月10日完成初稿编制; 要按照清单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河流治理负面清单和“三个全面清理”目标任务清单;要抓紧制作河长公示牌,确保在10月15日前全部按要求更换安装到位。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区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牵头的作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乡镇(街)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效能办、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力度,提升工作效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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