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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园街道内河河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区茶园街道     发布时间: 2017-03-31 09:3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各社区(经合社)、街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20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4]172号)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内河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茶园辖区内河管理的科学规范,特制定《茶园街道内河河长制实施方案》,请你们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

茶园辖区内河河道总共有3条,分别为晋安河、洋下河、茶园河。

二、总体要求

我街将全面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二级覆盖的内河河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问题,并通过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做到不内涝、不黑臭、使水质基本上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辖区内河“水清、河畅、安全、生态”的目标。

三、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机构

街道组织成立街道河长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承担具体的考核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河“河长制”工作。同时指导相关社区成立村级专管员队伍名单,负责日常内河管理事宜。

(二)内河河长设置

由街道领导担任辖区内河的河长,相关社区的书记、主任为河段长,街道作为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为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报告河长及时处理。河长公示牌设置在河岸的显要位置,上面标明河长职责,管理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以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内河河长职责

内河河长为辖区河道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督导下级河长(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责任人职责分工,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应急事件处置及重大问题。及时掌握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污染源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对纳入整治的河道,形成“一河一档一策”。同时,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群众举报、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并通过建立河长工作微信群,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清除违法建设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力求通过治理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职责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让晋安河道焕然出新姿态。

(四)部门职责

1.街道宣传组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相关宣传报道活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街道城管办及街道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河水面保洁、岸线保洁、绿地保洁、行政执法等相关事项,在内河综合整治过程中,及时掌握河道治理进展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内河建设、设施维护等工作。

3.街道环保、环卫等部门负责协调内河水质污染治理防控、河道绿化建设和养护的监督管理,维护河岸整洁美观。

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河道、各河段的工作任务。各相关社区和联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内河“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内河河长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河“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制订季度考核制度,并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深入宣传实施内河“河长制”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茶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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