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七督查组来到晋安进行专项督查
时间:2017-12-12 14:44

  12月11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七督查组来到晋安区,对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巡视员雷长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处长苏宁、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调研员康辉,听取了区政府张定锋区长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督查组一行前往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随后督查组还考察了位于晋安的福州首个综合消防体验馆,感受一番馆内的消防科技产品。督查组对晋安在安全领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大力推进标本兼治 

  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 

  

晋安共有生产经营性单位7100家(含小微企业)。其中,消防重点单位223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33家等,另有重大危险源5处。总体来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5年度、2016年度,晋安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考核分别列全市第1、第2。今年1—11月,全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除消防火灾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起,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今年7月,晋安在福州率先启动了县域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明年3月初步编制形成《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汇制分层次分区域分行业的《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出资、专家排查、企业落实、部门督改”的新型安全隐患检查模式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晋安进一步提升技防水平。引入无人机对山区非煤矿山偷盗采、违法建设进行全程监控;在学校,实现一键式报警系统、校园安防探头系统全覆盖;在高层建筑以及城市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全面推行安装简易消防烟感探测系统。

  对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等行业实行严格的审批许可制度,加大对安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新成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惩治力度,对有关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

  晋安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把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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