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时间:2017-08-16 19:20

日前,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坚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郭勇,区法院院长宋建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吴诗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强化执行措施、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对涉及民生等六类案件执行专项活动,积极创新执行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执行机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着部分被执行人法治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极力规避执行等困扰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会议建议:一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要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惩戒、执行联动与网络查控体系,进一步凝聚提升执行工作合力;三要继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执行队伍司法能力,为执行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委提出的助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州的要求,扎实推进环保工作,环境状况良好,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较好,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二要加强对环保舆情的有效引导。提高宣传精准性,提升环境保护群众的满意度;三要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亮剑”。加大投入,加强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四要按照“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晋安的要求,全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建立健全资源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做好“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的文章。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债务规模控制在省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会议建议,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新增地方债券分配方案,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支出监管和追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严格债务管理,积极防控债务风险。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议案的通过,对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规范专题询问的组织,规范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开展,保障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进步将会起到重要作用。(供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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