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

欢迎访问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3-13 16:05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

实施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8年3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晋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办2017320号)要求,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有关规定,结合晋安区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实施方案基准年为2015年,目标年为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培肥地力,稳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和耕地产出率;着力规范建设标准,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调推进机制;着力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提高我区粮食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合理布局,突出重点

综合考虑全区和各乡镇的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条件,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以粮食主产的乡镇和粮食增产潜力较大的行政村为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安排在已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内。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选择重点建设地区,合理确定农田规模,统一规划设计,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

2、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根据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和农田生产主要障碍因素,有针对性地实施农田改造工程,把田间灌排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

3、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4、政府主导,多渠道筹资

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5、统筹安排,分工协作

明确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总体目标

根据《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下达的目标任务晋安区2016-2020年应完成1.86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经整治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应当提高1个等级以上,并达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农田设施配备完善、土壤肥沃、生态良好等基本条件。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意义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基本前提,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选择,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通过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将逐步提升晋安区总体的耕地质量水平。

四、实施方案

    (一)区域概况

晋安区位于福州东北部,土地总面积为551.69平方公里,下辖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宦溪镇4个镇,寿山乡、日溪乡2个乡,茶园街道办、王庄街道办、象园街道办3个街道,是一个城乡结合山区平原结合的城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南部为福州平原的组成部分,是很好的水稻蔬菜产区,北部多为山区。晋安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温热适中,雨量充沛。2015年,晋安区地区生产总值499.70亿元,增长11.50%;公共财政总收入34.20亿元,增长7.6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10亿元,增长12.0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3.60亿元,增长12.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84.30亿元,增长16.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6.30亿元,增长13.80%。 

根据晋安区2016年度更新成果,全区耕地总面积为3318.73公顷,其中水田面积为2727.27公顷。晋安区耕地的国家利用等主要分布在10等(多为水田)和12等(多为旱地、水浇地),10等地面积为2480.27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74.84%。

    (二)建设原则

    1、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应根据不同项目区和集中连片区的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

    3、应注重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区域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4、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5、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确保建设成效。

    (三)建设要求

    1、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建设区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重视程度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高。

2、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以及市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3、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开展。

4、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开展。

    (四)分年度任务安排

    根据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晋安区实际情况,确定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86万亩,分5年实施。其中,2016年已完成0.07万亩,2017年已完成0.07万亩,2018年完成0.43万亩,2019年完成0.76万亩,2020年完成0.54万亩。以上任务安排最终以年度市级下达任务量为准。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结合晋安区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依据近年来我区国土部门、财政部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入标准,参考《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的估算和《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按照最低标准为亩均投资3300元,2016-2020年期间全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86万亩,预计总投资为6138万元。

(二)资金筹措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继续以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为主,积极争取中央加大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为晋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区财政通过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稳定加大投入,多渠道整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区政府根据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制定资金统筹具体方案,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实施方案》实施后,拟建成1.86万亩高标准农田,预计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利用等,亩均增产粮食100公斤,按现行市场粮食平均收购价格每公斤2.7元计,亩均增加产值270元,规划期内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6万公斤,可增加产值502.20万元,可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约10%,可有效节约农民农业投入成本。通过农田林网建设,还可有效增加林木蓄积量。

   (二)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种植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还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对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三)生态效益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控制和治理土壤污染的作用,从而促进农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市派出机构和区部门的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部门责任

    建立区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加强对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和评价,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三)衔接规划,合理布局

依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确定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资金整合

进一步健全相应制度建设,完善支持政策,调动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投入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各类资金的有机整合,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技术力量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将我区特色农业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合起来,打造优质工程。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