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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派出所窗口服务提档增速

来源:晋安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18-03-0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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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派出所窗口管理服务水平,近日,福州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规范派出所窗口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更加井然有序的办事环境。

统一窗口服务标识。一是设置办事指南层架。全市任一派出所窗口均摆放有1个办事指南层架,层架上共20个层格,放置有户口登记、注销、迁入、迁出、身份证申领、交通违章等服务项目指南,方便群众按需领取。同时,层架上印有“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办事群众可扫码获取办事指南或进入“派出所窗口业务网上预约系统”预约取号。二是引导群众前往空闲窗口办事。市区派出所窗口均设置有所在区派出所窗口业务办理情况指示屏,需要办理交通违章处理、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群众可依据屏幕显示,就近前往较为空闲的派出所窗口办理业务。同时,还提供所在区各派出所窗口地址指引牌,标明派出所详细地址、值班电话及地址二维码,群众扫码后可直接导航至目的地派出所。指引牌印有“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福州交警”APP二维码。三是设立窗口办事引导员。在人流量较大的派出所窗口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引导员,统一着装,倡导微笑服务,负责正确引导群众办事、回答群众各类咨询及维护办事大厅秩序等。

试点创新服务模式。一是试行“首席审核官”制度。在全市业务量最大的金山派出所试行“首席审核官”制度,由派出所综合窗口组长担任,其在办理日常窗口业务的基础上,对窗口引导员和各个窗口民警在受理过程中遇到群众提交的材料有异议或办理事项存在疑难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材料核定,对需要请示上级公安机关的事项由其统一报告,其解答作为派出所窗口的最终答复。具体操作中:①咨询台引导员在接待群众咨询时,发现群众提出的业务复杂,无法回答时,可引导群众到首席户籍审核民警处,由首席户籍审核民警给予答复并出具《业务审核告知书》。②已在窗口取号办理的群众,但窗口民警认为材料不齐全的,或对窗口民警的答复有争议的,统一经由首席户籍审核民警协调和请示上级公安机关、核定的材料加盖“户籍民警”章,并出具《业务审核告知书》,申报材料不齐的,将在《业务审核告知书》内一并注明。群众凭《业务审核告知书》,可在该所任一窗口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受理民警仅核对材料前后是否一致,不再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核,缩短办理时间。“首席审核官”制度不仅能减少办事群众往返次数,而且确保政策把握尺度一致,维护群众权益。二是试行快速领证通道。针对居民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领取所需时间较短,但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福州市公安局将在全市派出所窗口开辟快速领证通道,先期在金山派出所和新店派出所试行。这两个派出所各设置一个快捷领证窗口,将证件领取业务与其他户籍等业务分流,快速消化领证业务,减少群众排队时间。群众只需在取号机上选择“证件领取”业务,凭号即可优先在快捷领证窗口领取证件。三是增加自助身份证核验功能目前,通过邮政快递领取的新身份证需要群众本人到派出所窗口进行证件核验。为方便群众办事,减少排队时间,福州市公安局对试点的南街、上海、金山、新店派出所窗口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机进行功能升级,增加了证件指纹信息核验功能,群众通过邮政快递领取到新身份证后,可本人持身份证到机器上自助核验,无需再到窗口排队。下一阶段,市公安局将在全市推广该项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