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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3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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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晋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榕政办201710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治理,建立农村垃圾“村收集、镇(村)转运、区处理”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2017年底完成全区113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018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健全区、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二、组织结构

成立晋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长:陈劲松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为友  区市容局局长

    长:林仁忠  区市容局副局长兼区环卫处主任

      员:林志威  鼓山镇副镇长

            林宇航  新店镇副镇长

                岳峰镇副主任科员

                   宦溪镇副主任科员

                柯清龙  寿山乡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寿廷  日溪乡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区市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容局林仁忠副局长兼任。

三、治理标准

(一)建立保洁队伍

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1000人(含外来常住人口)至少配备2人(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二)配备运输车辆

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全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方便桶车对接的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每10个村至少配置一台压缩式运输车。

(三)设置村级垃圾收集点

每个村庄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村庄内公共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510户配置1个,村庄公共活动区域每300500平方米设置1个,沿街道路按每100米配置1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

(四)建设垃圾转运站

所有乡(镇)应建成1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实行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五)实行合适的农村垃圾收运方式

日溪乡采用“直运模式”,其他乡(镇)采用“转运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3月):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4-10月):按照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加强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与监督,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11-12月):按照标准,对乡(镇)进行验收考核,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8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成果,总结经验,实现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五、资金补助

(一)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日常管理补助

农村(54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按照农村常住人口的数量,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9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0元,市财政补助20元,区财政补助不低于20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20元,村民自筹不低于20元。此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对垃圾转运车辆的购置资金补助

垃圾转运车辆的购置资金补助参照省里标准,市财政按1:1配套补助:购车费用在35万以上的,每辆省、市各补助20万元;购车费用在10-35万元的,每辆省、市各补助10万元;购车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不予补助,原则上省、市财政补助的总额不超过转运车辆购置资金的三分之二,其余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开展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市场化工作

(一)村道清扫保洁项目。平原3镇,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区域内的村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参照《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雨水管网清疏实施方案》模式,由各镇负责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与现有保洁公司签订补充合同实行市场化作业。北峰山区3个乡(镇)村主干道清扫保洁仍由各乡(镇)村自行负责。村道清扫保洁经费参照城区4类道路标准,8/平方米·年标准测算, 平原3镇,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各村主次干道共计219条,村道面积275283.83平方米,约投入年经费2202270.64元(详见附件4)。

(二)垃圾收运项目。北峰山区2个乡(镇),宦溪镇、寿山乡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收运,参照日溪乡垃圾收运市场化模式,以乡镇为业主单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日溪乡已于2016年实行垃圾收运市场化,不列入本次范围;平原相关街(镇)因第1轮道路市场化合同未到期,暂不列入本次范围,待合同到期后逐步开展市场化运作。垃圾收运指导价为138.2/吨标准测算, 北峰山区2个乡(镇)日产生垃圾量约30吨,约投入年经费1513290元(详见附件5)。

(三)各乡(镇)村道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市场化作业标准要求

1村道清扫保洁参照《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详见附件6)和《福州市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的4类道路要求进行市场化作业(详见附件7

2各乡(镇)村垃圾收运参照《日溪乡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案》的标准进行作业(详见附件8

(四)考核管理机制及办法

采取区、乡(镇)二级考核检查管理机制,参照《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福州市晋安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和《日溪乡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案》要求,考评主要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以及群众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检查实行绩效挂钩制,按月考评得分档次拨付市场化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村应成立相应的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组织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二)完善方案,大力推进

制定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大力推进。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

实行例会制度,区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常态化资金保障机制,落实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建立“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成立区农村垃圾治理检查考核组,实行月考核制度,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也应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周考核制度,各村实施每日自查自检。定期汇总、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区财政不予资金补助,并且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详见附件2

(五)加大宣传、舆论引导。

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人居环境。

(六)创新模式,常态管理

乡(镇)通过开展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提高农村垃圾治理的水平效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农村生活垃圾制度纳入村规民约,落实公共卫生责任制,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增强村民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