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 有关 部门:
《 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 》 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4 月 22 日
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试行 )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地名地址管理,提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 、 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目标: 对全区门楼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命名,换发二维码门楼牌;配合市里建设时空地名地址数据库,为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统一的标准地址服务;配合市里建设地名地址审批管理与应用服务平台,提供权威、规范、丰富、现势性强的关联门楼址的综合信息服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地名地址管理,保障门楼牌信息统一互动同步更新和与基础网格相结合的精细化门楼址管理。
二、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地名地址标准化清理整顿
以警用地址为基础,以基础网格为单位,进行门楼牌地址实地复核,全面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地址,查漏补缺,科学编制,形成经过审核确认可供制牌的标准地址。收集晋安区民政、公安、房产现有地名地址数据,进行标准地址梳理,建立空间化属性关联标准地址和警用地址。对灭失地址进行归档整理,对一地多址或不规范地址进行唯一标准地址编制。并将曾用地名地址、建筑物已经灭失的警用地址等数据放到历史地址数据库,配合市里建立时空地名地址数据库。
(二) 二维码门楼牌制作与安装
按照相关规范,制作不同规格门楼牌,集中换发二维码门楼牌。安装过程中进行地址标注,采集坐标、标准地址、现场照片。
(三) 地名地址审批管理与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利用福州市时空地名地址数据库和地名地址审批管理与应用服务平台,为区政府部门提供标准地址服务。
(四) 长效机制建设
参照福州市政府制定本区地名地址及数据库管理办法,建立地名地址命名审批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 副区长 张琴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郑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林欣担任,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数字办及各乡镇(街道)等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数字办,由区数字办主任林伟主任,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领导任副主任。
创新地址要素管理 工作实行政府主导下的责任包干和部门分工协作 机制 ,以“谁主管、谁负责”和“以网格划分为单元”的原则开展。社区(村)作为开展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组织机构应由社区(村)主任任组长,社区(村) 段 警为副组长,配备综治、民政等相关人员,做好辖区所有街路巷、小区住房的调查摸底清理工作,负责编好门、楼(栋)、单元、楼层及户牌编码以及安装工作。
主要参建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各乡镇( 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和督促社区(村)做好地名地址清理核查、制挂牌等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创新地址管理建设和应用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二维码门楼牌换发相关宣传工作。
(3)区数字办: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召开工作会议;负责协调 各有关部门、单位 提供与地名地址、门楼牌相关资料。
(4)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无名称街、路、巷、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命名,确定实体唯一地名,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问题。做好门楼牌的编号、设置、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核发地名使用批准文件。协同公安部门指导中标厂家做好门楼牌标注工作。
(5)区公安分局:提供已有警用地址库及二维码门楼牌数据;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做好门楼牌相关表格填写、地址核查与标注,采集辖区实有房屋、实有人口信息;协助经费管理,核实标注二维码门楼牌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做好出租房主、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主动申报信息工作。
(6)区财政局:负责本次项目有关经费的审批核拨。
(7)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协调、督促下属单位或行业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配合做好门楼牌的清理、规范;业务办理中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地址。
四、工作计划
(一)工作动员部署
(1)成立专职工作小组
从区公安分局(2人)、区民政局( 1 人)、区数字办(1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分局,负责具体牵头协调解决地址清理和门楼牌标志的实际问题。清理整顿期间,全区 地点 命名、更名工作由专职工作小组负责,待整顿结束后再依据管理办法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清理整顿期间(2017年6月30日前),新增建筑制牌挂牌暂停,急需制牌需求由 区 民政 局牵头 ,专职工作小组提供标准地址及二维码图形。
(2)动员与培训
召开全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名地址清理整顿工作。公安、民政部门对社区(村)工作组进行地址清理办法、两实核查要求、地址标准化编制方法、制挂牌要求等技术培训。
(3)相关资料收集及初始库整理
区公安分局组织对民政、公安、房产地址数据初步梳理,形成初始库。待公安部门警用地址数据更新后,做进一步梳理整合。
(二)地址清理核查与门楼牌号码编制
(1)道路名称的清理规范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市勘测院配合,对全区街路巷命名情况梳理,对道路(重点是城市大道、街、巷、路等)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的名称,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使用不方便的名称,有路无名、有名无路、一路多名、一名多写、重名或同音的名称等,由区民政局负责规范命名。
(2)公安部门警用地址清理与两实核查
结合已有警用地址库数据,由各乡镇 ( 街道 ) 牵头,结合公安派出所,民政等组成社区(村)工作小组进行实地入户复核。主要包括标准地址是否与实际相符,实地房屋、实地人口核查。
对核查过程中出现问题,逐一会同相关单位解决。对乡镇 (街道) 相邻社区(村)之间道路衔接部分楼门号编排工作,由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核查过程中采用的工作底图使用市政务电子地图(CGCS2000坐标系),对所有地址进行100%空间化采集。采集的空间位置和属性信息同步保存至市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 区 数字办组织对公安清理采集的地址信息进行同步核查与完善。
(3)门楼牌号码编制
区 民政 局 根据前期核查成果, 对接 市勘测院对门楼牌号码进行规范化编制。对核查过程中无法确认地名地址 的 ,由 区 民政 局 仲裁确定。
(4)区数字办组织查漏补缺
由区数字办 配合市数字办 组织市勘测院等单位对同步到市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清理后的警用地址数据库,结合民政、房产地址梳理建库,对核查中发现多址、异议地址实地复核,已有核查成果抽样检核,无法确认地名地址由民政部门仲裁。对核查中发现遗漏地址,如单位内部地址、公共建筑地址、历史地址等查漏补缺。
对挂牌标注的地址空间位置、属性信息不准确的,挂牌单位配合市勘测院进行标注空间位置精化。
(三)门楼牌制作安装及标注
民政部门具体负责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及标注相关工作,二维码信息由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制牌挂牌标注采用购买社会服务形式,由市里统一招标。
本次门楼牌集中换发主要包括现有建筑的大中小门牌、梯位牌;今后新增建筑所有门牌(包括大中小门牌、梯位牌、室牌)全部安装二维码门楼牌。本次大中小门牌、现有建筑梯位牌的制、挂、拆费用由财政承担;以后新增建筑梯位牌、室牌的制、挂由开发商负责实施,费用开发商承担,门楼牌样式规格按照省标准执行。
标志制作完成后,中标方按照“完成一条街安装一条街、完成一个社区(村)安装一个社区(村)”的顺序及时安装上墙,各社区(村)委会做好安装协调配合工作。中标方除按规定制作安装新门楼牌、拆除旧门楼牌外,还需利用二维码服务平台数据采集模块进行定位标注、现场拍照,并依此作为结算依据。
(四)管理平台建设与长效机制建立
(1)数据库与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配合市里建立地名数据库、标准地址二维码数据库、曾用地名地址数据库;建设地名地址审批管理与应用服务平台,实现地名地址审批全流程管理,提供包括普通查询功能、查询服务接口(API)、二维码查询等多种方式的地址应用服务模式,实现地址-网格-建筑数据库的互联互查,为各应用部门使用标准地址提供技术支撑。
(2)长效机制建立
制定晋安区地名地址及数据库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地址命名、更名管理,门楼牌设置、使用、维护,以及数据库建设、更新和应用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区地址唯一性编号赋码,及时统一互动同步更新,保证各 单位 使用地址信息保持一致,实现我区门楼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五、工作保障
(一)绩效考评监督
将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逐级细化、量化,配套建立考评制度及考评标准,对开展标准地址清理和二维码门楼牌标志推广应用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力争实现地址清理、房屋登记、人员采集、二维码门牌换发、地址标注“五个百分百”。 区民政局、 区效能办 要将 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列入重点督 查 事项,加强对乡镇 (街道 )、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 检查,定期通报各 单位 工作进展和成效 , 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及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将 与年终绩效考核及职务晋升挂钩。
(二)宣传与培训
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有关部门要全面宣传此次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工作流程制定、任务衔接,明确相应职责,做好数据整理、数据采集、挂牌制牌等关键工序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经费筹措与管理
此次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经费、全区门楼牌制作安装经费预算由各 单位 汇总至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上报区政府审定,由区财政局统筹拨付。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责任清单
福州市晋安区创新地址要素管理工作责任清单
节点名称 | 主要工作 | 成 果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责任人 | 期 限 |
门楼牌核查清理 | 警务网格划分 | 完成警务网格划分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区 数字办 | 林伟 | 2017年4月30日前 |
街路巷命名更名 | 补充命名街路巷名录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2017年4月30日前 | |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 ,对每个 社区(村居)门楼牌调查摸底,分批造册 | 摸底情况调查表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4月30日前 | |
警务网格、警务驻地点、道路起止点、主城区院落范围、主出入口位置标注(图纸);定位采集(采用app) | 图纸标注成果包括警务网格划分成果、派出所及警务室驻地点、道路起止点、主城区院落范围、主出入口位置);空间化标准地址清单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2017年4月30日前 | |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核查 | 电子化两实核查成果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4月30日前 | |
号码编制,异议地址仲裁,地址标准化 | 标准化地址成果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2017年4月30日前 | |
核查成果录入省公安综治系统 | 录入系统的更新后地名地址数据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4月30日前 | |
三库地址梳理 | 三库地址标准化 | 地址目录清单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数字办 | 林伟 | 分批次,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三库地址比对、重复剔除,异议地址提取 | 异议地址及待核准地址清单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数字办 | 林伟 | 分批次,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
纸质材料电子化录入 | 电子化门牌号码清单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数字办 | 林伟 | 分批次,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 |
标准地址查漏补缺 | 多址、异议地址实地复核 | 补充核查地址成果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2017年11月30日前 |
遗漏地址实地核查 | 实地检核、空间位置精化后地址成果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2017年11月30日前 |
已有核查成果检核,空间位置精化 | 检核精化后地址成果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2017年11月30日前 | |
制牌挂牌与扫码定位 | 二维码门楼牌制作 | 制成的二维码门楼牌标志牌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中标公司 | 2017年6月30日前 | |
旧牌拆除、新牌安装 | 旧牌拆除;新牌安装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中标公司 | 2017年6月30日前 | ||
扫码定位拍照 | 位置采集与拍照数据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中标公司 | 2017年6月30日前 | ||
建立数据库与成果归档 | 配合市里 建立福州市时空地名地址数据库 | 福州市 晋安区 地名数据库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福州市 晋安区 曾用地名地址数据库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福州市 晋安区 标准地址二维码数据库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配合市里 建立福州市警务网格数据库 | 福州市 晋安区 警务网格数据库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公安 分 局 | 潘志国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配合市里 按验收办法和资料归档要求对纸质资料、电子资料归档,形成地名档案资料 | 档案地名资料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审批管理与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 配合市里 建立地名地址全流程管理的地名地址管理系统及服务平台 | 地名管理系统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地名地址审批管理及服务平台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民政局 | 吴礼荣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门楼牌二维码网格信息微信服务平台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区 数字办 | 林伟 | 2017年12月31日前 | ||
配合市里 推广管理系统和管理办法 | 地名地址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 市勘测院 | 陈文通 | 市数字办 | 林伟 | 2017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