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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4-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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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大队,机关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追授廖俊波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精神,现将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榕委〔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五讲五比”活动服务“攻坚2017”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要组织召开学习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的学习活动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市委决定作为学习重点,做好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二、丰富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三会一课”、主题讲座、设立学习活动专栏、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营造学习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带动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活动中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坚持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在学习活动中,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宣传践行,引导广大民警深学实学,入心入脑,激励广大民警立足岗位,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注重结合,扎实推动力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廖俊波同志与开展向公安先进典型、模范学习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有效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以开展向学习廖俊波同志活动为契机,与谋划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将学习活动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全力投入“十九大”、“金砖会晤”和“三合一”会议安保工作,推进“攻坚2017”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