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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职责
1.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咨询、转介等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状况。
2.严格按照办证流程办理残疾证件。
3.完成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
3.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能独立完成工作,同等条件下轻度肢体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面试。
四、岗位聘期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113元/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五里亭立交
桥下原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区残联办公室,可乘坐7、103、107、115、92、97、69路等大名城下车。
3.报名时,请本人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供资格审核:
(1)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4)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87621691。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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