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19-03-28 21:23
广大人民群众:

  您们好!

  为深刻吸取2019年2月16日仓山区盖山镇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排查范围。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的四层(含)以上“三无”自建房(含厂房);擅自加层或者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用于出租使用,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特别是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位于“三边”(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处于软弱地基土上或因为周边环境变化致使地基发生变化的房屋。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

  二、工作期限。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主动报告,认真自查,加强管理,即日起至6月30日向整治办报告有关隐患房屋情况。

  三、处理措施。对隐瞒不报、不符合安全要求又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整治办将按有关要求予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及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举报。举报投诉电话:87300760 ,公共邮箱:jaqmfzzxzbgs@163.com

                        福州市晋安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摸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