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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峰村--秀峰路622号象峰新苑1#楼01、2#楼02商场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7-11 12:02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2018]招字第032号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拟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22号象峰新苑1#楼01、2#02商场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22号象峰新苑1#楼01、2#楼02商场

1.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

1.3.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3305.93平方米(共2层)

1.4. 本招租项目整体一次性出租,期限为 3 年。中标人使用用途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易燃易爆、污染扰民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其租赁建筑物,并没收房产租赁保证金。

1.5. 最低起租限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2.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4. 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租条件;

2.5. 投标人不得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2.6. 投标人若是独立法人单位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11 日至 2018  7   17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2  30 分至 5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单位的,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时00分汇达指定帐户(即 2018   8 5 17时00分到达指定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8  6   9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二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新店子网(http://jaq.fuzhou.gov.cn/)、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公栏上发布、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22号商场现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邮编:350012 

电话:13788888863

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二层,邮编:350012

电话:0591-87892791,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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