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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晋安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安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18-05-18 09:17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根据晋安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区委巡察组分别对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四轮六批次巡察工作。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巡察工作。

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均召开区委“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刘卓群书记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晋安作出贡献。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执行决策部署不坚决,服务发展大局不力,未能将上级精神与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不够到位,纪检工作力量偏弱。违规发放津补贴、借用下属车辆、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违规提任局中层干部,城管协管员监管缺失。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两车停放点、清违工作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巡察区司法局党支部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班子成员履职不力,职责不明,本位思想严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巡察工作不重视。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支部组织建设薄弱,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监察机构履职能力较弱。违规公务接待及发放津补贴、借工作之名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局人事任免不规范,混编混岗现象严重。违规接收社矫人员,社矫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账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违规使用临聘财务人员,存在“白条抵库”等现象。

巡察区城乡建设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建履责不力,指导工作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违规购买电话充值卡领取双份工资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对施工工地的防尘措施监管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景观改造工程招投标程序不严谨。

巡察区民政局党支部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战斗力不强,执行力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党内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违规审核民办非企登记,低保户资格、公租房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科室“慵政”“懒政”现象突出。违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局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巡察寿山乡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长期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管党治党监管不力,村级党组织架构形同虚设,大部分村部上班时间空无一人。党内政治生活不深入,党务日常管理不规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乡纪委主责主业意识薄弱。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白条”入账问题严重。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征地赔偿款、结对子扶贫款及珍贵树种保护补助等资金未专款专用。

巡察王庄街道党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务工作较为薄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日常对干部咬耳扯袖提醒教育不够,监督力量薄弱。违规领取津补贴、私车公养、公务超标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干部梯队培养不合理,街道部分重要岗位由临聘人员担任。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租赁时间偏长,拖欠租金现象严重。工程经费支出、大额采购支出和街道经合社“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巡察区农林水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班子凝聚力不强,缺乏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特别是防抗台风期间表率作用不突出。支部党建工作薄弱,软件资料缺失,学习教育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制止,原纪检组长自身廉洁意识不强。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发放(领取)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以及租用个人车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国有资产管理混乱,监管缺失,房产租赁、林场承包等合同严重缺失。财务管理混乱,会议费报销手续不规范。局下属企业转账支出未经审核、大额现金往来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巡察日溪乡党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薄弱,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惠民政策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乡纪委履责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多头租借车辆、超额超标支付租车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规范。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大额“白条”入帐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巡察象园街道党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长期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推动中心工作力度不够。落实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规范。违规借用车辆、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国有资产台账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违规坐支现金,部分社区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巡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把握领导全局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够,凝聚力不强,干部职工精气神不足,人心涣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纪检监督执纪问责不力,“三转”不到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医药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局中层干部岗位固化现象严重。财务管理报销审核不严,违规坐支现金。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占用资产,部分租金长期未收缴等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对巡察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察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晋安区委巡察办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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