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17〕365号)与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产学研项目补助和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经信技术〔2018〕7号)文件精神,开始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及时间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经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纸质申报材料一律采取胶装形式,按以上所述顺序装订成册,封皮规定产学研项目为黄色、优秀创新产品为蓝色,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申报时间等,一式2份(市经信委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项目惠企系统只需填报简表,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经信委,否则,系统将退回)。
3.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经信部门核对章,同时登录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申报项目由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一式2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项目应在5月21日前完成惠企系统县区初审、联合财政会签等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5. 晋安区系统开放初审时间定为:5月3日至5月16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6.受理科室及联系人
晋安区经信局技改科
联系人:林发锋,联系电话:1380500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