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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缴费等问题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8-01-22 10:53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通过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1月25日至1月30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此外,在我区报名的考生可于1月23日后,前往区卫计局五楼办公室(二)取回报名材料原件,取件时间8:30-12:00,14:30-18:00。

如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晋安区卫计局人事科,电话:83921763。(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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