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1-15 16:48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或中文类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二:(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学、传播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新闻敏感力,能够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三:(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金融相关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申请(材料发送至jaxzfwzx@163.com或传真至83622756)。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岗位需要的专业资格证书。

3.报名时间:2018 112-20181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报名地点: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

(二)组织考试:根据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面试通过者根据《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聘用。

三、待遇薪酬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3500-4500元(含五险一金)。

四、咨询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电话:0591-83965136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