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巡察组进驻乡镇街道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月25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日溪乡、象园街道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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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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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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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
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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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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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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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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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郑军英
副组长:林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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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陈 洁
副组长:林良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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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值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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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6933029
(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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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6933056
(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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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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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邮政信箱14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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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邮政信箱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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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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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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