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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晋安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7-10-16 0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91日-2017930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1016日-201710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7715251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3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洋里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工程)

 榕晋环审[2017]008号

2017年9月13日

2

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榕晋环审[2017]009号

2017年9月14日

3

善乐(福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榕晋环审[2017]010号

2017年9月16日

4

福建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榕晋环审[2017]011号

2017年9月28日

 

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浩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消防排烟风机及配件组装生产项目)

 榕晋环验(2017)003号

2017-9-18

2

福建华侨荣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榕晋环验(2017)004号

2017-9-27

3

福建弥高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榕晋环验(2017)005号

2017-9-28

4

福州中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榕晋环验(2017)006号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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