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决定于2017年8月15日开展晋安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接访地点
中共晋安区委党校(地址:福光路138号,公交27、63、71、78、122、126、161线路车至警察学院总站,7、29、36、40、69、70、73、97、108、115、178、187线路车至远洋站)
三、接访领导
区政府张定锋区长,工作分工为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
(二)来访人应当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做到有序、文明上访;对来访人在上访过程中扰乱信访秩序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三)各乡镇(街道)也均安排领导和干部在当地接待群众来访,请来访群众就近到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诉求。
(四)按照上级有关“诉访分离”的工作要求,请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群众分别到有关政法机关直接反映诉求;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电话:83618530。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
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