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10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农林水局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农林水局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王斌青 副组长:林媄媄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3959109985 |
通信地址 |
福州市邮政信箱1402号 |
信访受理 范 围 |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