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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争当‘四有’合格党员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11-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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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下午,中共福州第三十二中学支部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做‘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的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副书记潘永红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党课,学校党员佩戴党员徽章,认真参加了党课学习 

   

  会上,潘永红副书记向全体党员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十九大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十九大精神,明确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十九大精神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她提醒全体党员要更加自觉地强化“四个意识”,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最后,潘永红副书记向党员教师们传达了省委省政府给首届“最美教师”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鼓励党员教师要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潘永红副书记的党课思想深刻,事例详实,针对性强,在党支部内部产生了共鸣。党员教师们展开热烈讨论,积极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以“最美教师”为榜样,争当有信念、有纪律、有品行、有作为的“四有”合格党员,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