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调整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0-05-22 14:46
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废止规范性文件《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文件中涉及随军家属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一并取消。因此,对于今年3月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2020年晋安区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考新任教师公告》中原规定“符合招考条件的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报考,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现予取消,不再执行加分。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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