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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许可公示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9-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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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福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 《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三、变更事项; 《福州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二、规划与设置、三、建设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福州市民办学校设立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二)等法律相关规定,201897日我区有1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事项

  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法定代表人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福州晋安区私立耶鲁文华幼儿园”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文华小金星幼儿园”

  福州晋安区鼓山镇长春后路文华小区9F

  2018.9.7

  后瑛

  教民135011160000180

  榕晋教审【2018008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