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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拟聘用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关于2018年晋安区属学校教师招考(补充招聘)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遵照执行。
附件:1、晋安区属中学生物实验员
2、晋安区属幼儿教育教师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