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66号《关于卫生、教育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和榕晋政综〔2018〕44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山区学校提交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享受农村教师补贴(乡村生活补助)”相关材料进行审核,154位教师符合享受补助的条件。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享受农村教师补贴(乡村生活补助)申领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从2018年5月4日到2018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1-83613321(晋安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享受农村教师补贴(乡 村生活补助)申领人员名单》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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