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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晋安区“谁执法谁普法”考评责任清单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7-09-1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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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考评依据 责任单位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
(100分)
11分 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提供文件、工作总结 34家普法责任单位及9个乡镇(街道)
11分 梳理本地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提供相关材料
7分 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提供文件通知、活动信息或者简报、活动图片等
11分 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提供文件通知、活动信息或者简报、活动图片等
9分 精选年度执法典型案件,公开发布以案释法。 提供详细材料
11分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负责执行的重点法律法规,制作相应的法治宣传资料(纸质、电子类各1种以上)。 提供详细材料
9分 每年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提供文件通知、活动信息或者简报、活动图片等
9分 建有1个以上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内容至少每月更新1次。 须提供设施图片等相关材料
11分 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须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图片等
11分 积极向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材料,每年不少于4次。 须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