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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对暴力说“不”

来源:晋安区 发布时间: 2019-11-0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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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工作,落实“法律进校园”活动,1029日下午,象园街道多部门联合福州第十八中学象园分校、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福州第十八中学象园分校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讲座、法律知识抢答等形式,生动活泼、潜移默化的为学生传授法律知识。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李琦检察官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应该有的不良行为,针对青少年学生中有部分学生性格急躁、自控能力较弱、法治观念淡薄的一些不良现象,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蒙羞、社会不安的糊涂事,教育大家要充分认识打架斗殴的严重危害,正确处时好各种关系,充分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以真才实学回报家长和社会。与此同时,象园司法所普法志愿者呼吁同学们要好好地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一旦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将会失去自由,失去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因此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和理解法律,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李琦检察官还通过现场互动,生动的讲解,极大地激发了师生们发言提问的兴趣,整堂法治课气氛融洽,不时赢得学生们热烈掌声。老师们纷纷表示:法治教育课对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发放《百姓法治宝典》400余份,参与师生400余人,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而且让法在全体师生心中和根、发芽、开花、结果!(象园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