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2018年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2018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晋安区2018年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明确今年服务业发展思路、重点、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毛向标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胡道武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林 华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熊 辉 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区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1.统筹指挥、组织开展全区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2.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听取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服务业重大项目在推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环境,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2名副主任,分别由区发改局与区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具体问题,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宜,定期分析汇总服务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行重点服务业项目、任务督查通报制度
1、督查通报内容: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市、区级重点项目、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督查通报方法:区服务业办每个月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督查,督查以会议调度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月督查之后,要对重点项目、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报送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全区。
3、督查通报结果的运用:针对每月督查情况,报送服务业工作例会研究,集中会商解决,限时整改办结;每月由服务业办列出上月未整改到位,进度滞后的项目,由区效能办负责,对落实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责成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说明原因。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项目清单》、《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任务清单》(具体内容附后)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节点要求,落实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工作,深入一线,主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详细服务台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根据《福州市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考核办法》(榕服办〔2017〕16号)要求,服务业重点任务落实包含以下方面:
1、重点发展特色小镇、集聚区
根据自身资源条件,打造“产业特而强、形态小而美、功能聚而融、机制新而活”的服务业特色小镇或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为城镇化建设转型发展提供示范。积极申报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2018年度入选省、市级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各1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成市行动计划涉及我区相关任务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任务清单》及榕晋委〔2017〕60号要求,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及时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市级重点任务圆满完成。〔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办成员单位〕
四、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跟踪监测新增企业和企业规模变动的情况,并加强指导,为企业献谋献策,创造纳入规模以上调查的积极条件,确保达到规模企业及时入库。加强经常性统计调查与日常运行监测结合,努力做到应统尽统。力争完成201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服务业发展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服务业跨越发展重点项目、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工作,每月27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服务业办。同时,为更加有效及时地反映我区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作动态,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条服务业工作信息。区服务业办负责汇总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市服务业办,并抄送区委、区政府。〔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办成员单位〕
附件:1.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项目
清单
2.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任务
清单
3.福州市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 |
投资额 |
项目概况 |
18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园中物流园 |
盛辉物流集团 |
3亿元 |
项目位于晋安区鼓山镇园中村,占地面积约50亩,盛辉物流规集团拟规划建设综合性现代化物流分拨中心和物流商务中心。 |
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盛辉集团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工作,争取年底前动工 |
鼓山镇 |
2 |
宜家家居 |
宜家集团 |
2亿美元 |
项目位于晋安区福马路北侧,原福州鸿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出让地,土地面积63.35亩,拟由宜家集团建设大型家具家居零售商场。 |
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宜家集团开展项目前期设计,争取年底前正式动工 |
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山镇 |
3 |
盛辉戴斯酒店 |
盛辉集团 |
1亿元 |
项目位于前横路,拟在总部旁建设休闲餐饮娱乐住宿服务项目 |
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完成装修并营业 |
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山镇 |
4 |
海晟科研楼 |
福建省烟草公司 |
3亿元 |
项目位于福新东路,占地面积10亩,建设烟草科研楼 |
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开展项目建设 |
鼓山镇 |
5 |
三明驻榕商会 |
华盛置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亿元 |
占地约1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办公),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共23层 |
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开展前期报批并开工建设 |
鼓山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 |
投资额 |
项目概况 |
18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6 |
盛丰城市配送中心 |
盛丰物流集团 |
0.5亿元 |
项目位于福新东路,在盛丰总部大楼旁建设物流分拨中心,用于城市配送 |
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完成项目封顶,进行内部装修 |
鼓山镇 |
7 |
中庚香开连天广场 |
首开中庚(福州)投资有限公司 |
7.5亿元 |
项目占地约28.59亩,建筑面积10.9万㎡,用途为商务办公用地 |
年度计划投资3亿元,开展主体工程施工 |
鼓山镇 |
8 |
海西茶叶之窗 |
市农工商集团 |
0.6亿元 |
项目拟在前横路改造旧厂房4000平米,建茶文化及交易中心 |
年度计划投资0.6亿元,进行项目建设改造,年底竣工, |
鼓山镇 |
9 |
梅园小镇 |
福州光明港梅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3.1亿元 |
项目总占地面积19467平方米,建设酒吧、餐饮等业态的休闲小镇。 |
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完成项目报批,开工建设, |
鼓山镇 |
10 |
晋安益凤物流分拨中心 |
市土地发展中心 |
8亿元 |
规划选址面积约 780 亩,项目可用于出让的土地 379.25 亩,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整合提升物流资源,拓展物流企业发展空间,促进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
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部分地块出让,省物资储运公司前期报批 |
新店镇 |
11 |
地铁一号线新店车辆基地上盖开发地块 |
福建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3.77亿元 |
项目位于晋安区厦坊路东侧,占块面积167.2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 |
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开展前期报批并开工建设 |
新店镇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 |
投资额 |
项目概况 |
18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2 |
蓝海商务广场 |
福建联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3.53亿元 |
位于福飞北路,占地10.5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打造商业与酒店为一体的综合商业大厦 |
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基本完成主体建设 |
新店镇 |
13 |
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 |
泰禾集团 |
100亿元 |
占地约282亩,建设一个购物中心以及商务办公大楼,其中包括二幢星级酒店(铂尔曼酒店、洲际酒店)。 |
年度计划投资30亿元,铂尔曼酒店开业,200米写字楼主体建设 |
岳峰镇 |
14 |
宦溪温泉小镇 |
融汇集团 |
30亿元 |
项目位于宦溪镇,利用温泉资源优势,建设生态清新的旅游养生特色小镇。 |
年度计划投资4亿元,温泉城项目设计,邻里中心年底前动工 |
宦溪镇 |
15 |
福州鼓岭鹅鼻旅游度假项目 |
福州世茂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亿元 |
占地面积约1200亩,总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建设以文化创意、生态旅游、休闲运动、特色餐饮等为主导功能的休闲商务园区,以及旅游接待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高端养生疗养院等 |
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开展主体工程施工 |
宦溪镇 |
16 |
西门子轨道交通信号创新研发中心 |
西门子交通集团 |
7.5亿元 |
西门子是中国交通及物流行业的紧密合作伙伴,西门子交通集团交通管理部研发中心为西门子全球研发的重要分支,将西门子先进的系统设计、项目实施、管理理念引入中国 |
年度计划投资2亿元,开展项目前期 |
王庄街道 |
17 |
华润燃气客服服务中心 |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0.68亿元 |
占地面积19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30平方米。主要建设华润燃气客服服务中心。 |
年度计划投资1800万元,项目基本建成 |
象园街道 |
附件2:
晋安区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市级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1、做强冷链物流 |
完善提升冷链基础设施。推动智能型高端冷库设施建设。引导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升级改造现有冷库设施,推广应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配备标准化冷库储存设备与物流容器。支持企业按照《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31086-2014)完善设施和服务并参与国家星级评定。 |
区商务局 |
各乡镇(街道) |
2.打响上山下海运动休闲品牌 |
参照国家级标准,建设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区。大力发展登山、徒步、露营、山地自行车等项目,积极拓展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的新形式。创建1-2条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1-2个山地户外运动精品项目。打造“寿山—鼓岭—马尾”户外运动休闲带,建成山地户外运动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带。按照国家要求,适当增加山地户外运动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配建比例。 |
区文体局 |
区旅游局 宦溪镇 寿山乡 日溪乡 |
3.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小镇 |
明确主导产业,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聚焦信息经济、健康、旅游、时尚、金融等产业,兼顾地方特色产业,主攻最有基础、优势的特色产业,差异定位,错位发展服务业特色小镇。各特色小镇要精心挑选项目,原则上2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改造提升类12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投资比例不低于70%。互联网经济、旅游和传统特色产业类特色小镇的总投资额可放宽至上述标准的80%。同时,促进创新要素集聚,着力打造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要素支撑的众创生态系统。 |
区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3.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小镇 |
多种功能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特色小镇。深挖、延伸、融合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每个特色小镇要有文化标识,把文化基因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培育创新文化、历史文化、农耕文化、山水文化、汇聚人文资源,形成人无我有的区域特色文化。服务业特色小镇要利用自身旅游资源,建设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特色小镇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拓展休闲旅游、工业旅游、体验旅游、教学旅游、健康旅游等更加多元化的旅游功能。建设“小镇客厅”,提供公共服务APP,推进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完善医疗、教育和休闲设施,实现公共服务不出小镇。 |
区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 |
一镇一风格、集约打造精致优美的特色小镇。根据地形地貌,做好整体规划和形象设计,确定小镇风格,建设“高颜值”小镇。控制规划面积和建设面积,规划区域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旅游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集中资源打造特色镇。从小镇功能定位出发,强化建筑风格的个性设计,系统规划品牌打造、市场形象和形象塑造,让传统与现代、历史与时尚、自然与人文完美结合。坚持生态优先、实行“嵌入式开发”,建设有福州特色和人文底蕴的美丽小镇。 |
区发改局 |
区建设局、国土分局、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 |
|
推进小镇体制机制创新,打造综合改革的实验区。国家和省里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在特色小镇优先实施。符合法律要求的改革,允许特色小镇优先突破。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明确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由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有奖有罚的土地供给方式、期权式的财政奖励方式,助力特色小镇务实建设。 |
区发改局 |
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 |
|
配套政策:出台《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应配套政策。 |
区发改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 |
附件3:
福州市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考核评分表
县(市)区(100+20分)
序号 |
考评项目 |
评分标准和办法 |
分值 |
得分 |
|
1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根据(榕政办〔2017〕11号)文件要求,建立服务业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切实强化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并建立完善运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至少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实际到位的,得4分;建立例会、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的得6分。 |
10 |
|
|
2 |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
每周向市服务业办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的得2分。工作信息被《福州市服务业办简报》采用的,每条得0.2分;市领导每签批1篇,加0.5分;最多不超过5分。 |
4+3 |
|
|
3 |
主动服务项目 |
深入一线,主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详细服务台帐信息的,得2分;项目进展顺利的,得5分;服务不及时,解决问题拖拉,项目推进不力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最多不超过5分。 |
7 |
|
|
4 |
重点任务、项目进度报送 |
重点任务、项目进度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对进度情况不了解、不跟踪,每发现一次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
5 |
|
|
5 |
重点项目完成 |
1、按年度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每个项目扣5分;按季度计划未能如期完成的,每个项目扣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 |
40+9 |
|
|
序号 |
考评项目 |
评分标准和办法 |
分值 |
得分 |
|
6 |
重点任务完成 |
发展特色小镇、集聚区 |
积极申报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入选市级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每入选一项得2分;入选省级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每入选一项得4分;入选国家级特色小镇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每入选一项得6分;本项评分采用就高不重复计分原则。 |
6+2 |
|
7 |
其他重点任务完成 |
按行动计划要求圆满完成任务的,得5分;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得4分;任务完成情况一般的,得3分。 |
5 |
|
|
8 |
出台相关政策 |
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8项以上的,得3分;出台5项以上的,得2分;出台3项以上的,得1分。 |
3 |
|
|
9 |
服务业招商(以市招商办数据为依据) |
完成市招商办下达招商任务,且服务业项目超过60%的,得10分;每差一个项目扣2分,最多不超过4分;每多一个项目加2分,最多不超过4分。 |
10+4 |
|
|
10 |
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标完成(以统计局和效能办数据为考核依据) |
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的,得10分;完成指标任务增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得8分;完成任务增幅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
10+2 |
|
|
★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组、市委组织部一线考察干部专项考察组、市服务业办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每次扣3分;被市服务业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每次扣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