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妇联:
为继续做好“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贫困妇女救助工作,现开展2016年“两癌”贫困妇女救助活动第一次摸底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福州市2016年“两癌”贫困妇女待救助对象信息第一次摸底登记表》,并于2016年6月25日前报区妇联。
一、救助对象
1.在省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中查出的“两癌”贫困妇女。
2.在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的“两癌”贫困妇女。
3.救助对象年龄原则上为35-64周岁,确诊时间为2012年1月-2016年6月;是低保户的,低保证须2015年或2016年经民政部门年审盖章。
4.已获得各级妇联、红十字会等组织救助的“两癌”贫困妇女原则上不重复救助。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对摸底上报的名单要进行先行审核,确认拟救助对象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包括:疾病诊断证明(医院小结)、低保证〔街道或乡镇(社区、村)家庭贫困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
2.请认真填报《福州市2016年“两癌”贫困妇女待救助对象信息第一次摸底登记表》(见附件),其中家庭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码,患病情况要具体到癌症几期;家庭贫困证明书申请注明家庭成员状况及家庭人均收入情况。
2.《福州市2016年“两癌”贫困妇女待救助对象信息第一次摸底登记表》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妇联发展部邮箱。
联 系 人:林 引
联系电话:83640499
电子邮箱:jafl001@126.com
附:《福州市2016年“两癌”贫困妇女待救助对象信息第一次摸底登记表》
晋 安 区 妇 联
2016年6月6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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